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资料上报上传工作,在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图书馆人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圆满完成上报上传工作。
为规范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与服务,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文化部每4年进行1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今年是第六次开展此项工作。
此次评估定级对象为全国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和县级以上少年儿童图书馆。以文化部制定的省级(含副省级)、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3年至2016年评估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次评估采取线上数据审核、实地评估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2017年7月至8月,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进入第三大步骤,即: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评估工作小组,对所辖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审核辖区内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上报的数据。
市、区县图书馆资料填报工作原定于6月30日结束,现已将填报功能延长至7月15日。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评估定级工作,对照标准找差距,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迎评促管、以迎评促用为契机,全面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业务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服务双峰人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