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双峰县图书馆实行免证阅览,凭身份证借阅制度。您可进入图书馆利用馆内的各类资源。
二. 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您的着装和言行举止,不仅是您个人素养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安全、文明、和谐的阅读环境,将使您心情愉快。
三. 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读者的安全,请不要在馆内吸烟、用火。
四. 爱护公共书刊资料,并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请不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五. 请爱护书刊等公共财物,不要随意涂抹涂画,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个公民精神文明的体现。
六. 请维护馆内良好秩序,需要借阅的书刊办理好相应手续后方可带出馆。进馆、出馆不要拥挤,不抢占馆内座位,文明阅读、团结友爱。
七. 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
八. 使用图书馆内的计算机等设备时,要遵守规定,不做有损设备的事。借阅电子读物时,要注意爱护保管,避免划伤。
九. 请您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读者。
十. 欢迎广大读者对本馆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